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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酿纠纷
依法保全解民忧
一、 案件介绍
2015年7月25日13时许,李X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河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撞至前方代X停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尾部,造成李X受伤,电动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李X到医院治疗,经鉴定李X构成两个十级伤残,还需要花费继续治疗费用。李X家人多次奔波也无任何进展,对方费用分文未付。
二、 案件过程
山东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业军是李X所在村李家镇的法律顾问,村里将李X的情况介绍后,包村律师接受李X的委托,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该车车主是汽车运输公司,实际车主是个人,但在保险公司已入保,找到实际车主和挂名车主进行协调,对方认为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支付费用,在此情况下,包村律师认为采取保全措施查封肇事车辆及车辆保险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为此,律师起草了诉讼保全文书,将肇事车辆及车辆保险进行了查封。
三、 案件结果
经开庭审理,肇事车辆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李X各项费用12万余元,李X及其家人都非常满意。
(山东鲁泰律师事务所:谢业军) |